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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办理陕西碳中和认证,广汇联合19935569065(同微)
一、业务介绍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基于当前环境问题和能源危机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碳中和认证(Carbon Neutral, Carbon Neutrality, Climate Neutral)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人为温室气体吸收量在一定时期内达到平衡,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根据实施主体和范围、边界等不同,碳中和可包括企业碳中和、产品碳中和、活动/会议碳中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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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中和认证
依据《制造业碳中和碳披露实施评价指南》将碳中和远期目标分解到各实施年度,旨在引导制造业企业稳步、可持续推进碳中和碳披露的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包括:基准期核查、颁发承诺证书、节能降碳自主减排、承诺期年度核查、颁发碳中和实施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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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碳中和认证
通过核算产品碳足迹获知具体某一型号产品全生命周期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产品的碳足迹,使产品成为“零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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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会议碳中和
依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对活动/会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优先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再通过碳抵消等手段中和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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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排放抵消
使用碳配额或碳信用抵消温室气体排放量一般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购买的用于抵消碳排放的碳配额或碳信用应真实有效,来源应可追溯并可提供相应证明。目前采用较多的碳配额或碳信用来源主要包括:
(1)全国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碳配额。
(2)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3)经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
(4)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或其他减排机制签发的中国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
(二)用于抵消的碳配额或碳信用,应在相应的签发注册平台进行注销,“碳中和”过程方才有效。
(三)实现“碳中和”的过程应经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以确保产品产生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均得到有效抵消,且“碳中和”过程完整、透明、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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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价值
(一)实施企业或产品碳中和认证的价值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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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提高能效,降低能耗与排放,使经济发展与化石能源逐渐脱钩,可再生能源逐渐替代化石能源,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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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建立高技术、高能效、低排放的低碳或零碳工厂,在推动企业低碳技术转型的同时,降本增效,并满足能耗/排放限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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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企业识别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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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促进企业环保合规降低环境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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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企业展示负责任、高科技、绿色低碳的企业形象,获得更多的公众、优质客户及投资人关注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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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利益相关方作出决定时提供有力参考。
(二)实施活动/会议碳中和的价值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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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会议的设计、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为活动/会议主办方留下美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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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主办方履行保护气候和环境义务、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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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社会传播绿色低碳的理念,提高公众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